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
在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的问题中,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处理结果:
1. 孩子的意愿是受到胁迫或欺骗作出的。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不肯跟妈妈的意愿是在您的胁迫、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干预下作出的,并非其真实想法,那么法院将不会采纳该意愿。例如,您承诺给孩子买昂贵的玩具或带他去环游世界,以此诱导孩子表示愿意跟您,或者孩子妈妈对孩子进行恐吓,导致孩子不敢表示愿意跟妈妈。这种情况下,法院会重新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,您“不想要孩子”的意愿结合对方的条件,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。
2. 您或孩子妈妈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法定情形。例如,您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,无力抚养孩子,或者您有虐待、遗弃孩子的行为;反之,如果孩子妈妈虽然孩子不肯跟,但她自身条件优越,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的情形,即使孩子意愿倾向于您,法院也可能判决由孩子妈妈抚养,或者指定其他合适的监护人(但这并非“送走”给无关第三人)。这种情况下,孩子的意愿可能会让位于其最大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抚养能力。
3. 双方达成“轮流抚养”等特殊抚养协议并征得孩子同意。虽然您不想要孩子,但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,采用轮流抚养的方式,并且这种方式也得到了孩子的同意,法院在审查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,可能会予以认可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您单方抚养的压力,但这不属于“送走”孩子,而是双方共同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处理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这类问题时,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可能会对您产生不利影响,需要特别注意:
1. 粗暴干涉孩子意愿或对孩子进行威胁、诱导:有些父母可能会为了让孩子选择自己或对方,而对孩子进行言语威胁、物质诱导,或者当孩子表达出不愿意跟自己时就严厉斥责。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,而且如果被法院知晓,可能会认为您不适合抚养孩子,反而对您争取(或在您不想要时避免)抚养权不利,因为法院注重的是孩子的真实意愿和健康成长环境。
2. 消极对待诉讼或拒绝出庭: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进入诉讼程序,您若因为“不想要孩子”而消极对待,甚至拒绝出庭,法院仍会依法缺席审理。由于孩子已满8岁且有自己的意愿,您的消极态度可能会让法院认为您对孩子不负责,从而更可能将抚养权判归愿意抚养且孩子也愿意跟随的一方(很可能是您)。
3. 试图私下将孩子送养给他人:如前所述,送养有严格的法律条件,私下送养不仅可能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,还可能涉嫌违法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严重损害孩子的权益。
如果您发现自己可能存在上述错误倾向,或者对如何正确处理感到迷茫,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,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更不利的后果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问的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这个问题,核心在于离婚时已满8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是否能“送走”。“送走”孩子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变更抚养权或送养,但送养有严格条件,您的情况更可能涉及抚养权归属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1. 一般情况下,不能随意“送走”孩子。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遵循法律规定,已满8岁的孩子,其意愿会被法院重点考虑。
如果或若存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: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由哪一方抚养,但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肯跟妈妈,而您也不想要孩子,双方可能难以达成一致,此时需要通过诉讼解决。
如果或若存在诉讼离婚的情况: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由于孩子已满8岁且不肯跟妈妈,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。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您生活,即使您不想要,法院也可能判决由您抚养,除非您能证明自己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(如患有严重疾病、有虐待行为等)。
如果或若存在您想将孩子送养给他人的情况:送养需要孩子的父母双方共同同意,且必须是因为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,并且要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收养的各项规定,如收养人需具备相应条件等。仅仅因为您和孩子妈妈都不想要孩子,是不符合送养条件的,不能随意“送走”给他人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您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的问题,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: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”
在您的情况中,孩子已满8岁,属于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”情形。根据该法条,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“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”。孩子不肯跟妈妈,其真实意愿可能倾向于您。您“不想要孩子”的意愿并不能对抗孩子的意愿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“送走”孩子若指送养,还需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收养的规定,如第一千零九十四条、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等,要求父母双方共同送养且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等,您的情况通常不满足。因此,您不能随意“送走”孩子,抚养权归属需法院结合孩子意愿及双方条件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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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孩子的意愿是受到胁迫或欺骗作出的。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不肯跟妈妈的意愿是在您的胁迫、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干预下作出的,并非其真实想法,那么法院将不会采纳该意愿。例如,您承诺给孩子买昂贵的玩具或带他去环游世界,以此诱导孩子表示愿意跟您,或者孩子妈妈对孩子进行恐吓,导致孩子不敢表示愿意跟妈妈。这种情况下,法院会重新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,您“不想要孩子”的意愿结合对方的条件,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。
2. 您或孩子妈妈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法定情形。例如,您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,无力抚养孩子,或者您有虐待、遗弃孩子的行为;反之,如果孩子妈妈虽然孩子不肯跟,但她自身条件优越,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的情形,即使孩子意愿倾向于您,法院也可能判决由孩子妈妈抚养,或者指定其他合适的监护人(但这并非“送走”给无关第三人)。这种情况下,孩子的意愿可能会让位于其最大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抚养能力。
3. 双方达成“轮流抚养”等特殊抚养协议并征得孩子同意。虽然您不想要孩子,但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,采用轮流抚养的方式,并且这种方式也得到了孩子的同意,法院在审查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,可能会予以认可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您单方抚养的压力,但这不属于“送走”孩子,而是双方共同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处理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这类问题时,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可能会对您产生不利影响,需要特别注意:
1. 粗暴干涉孩子意愿或对孩子进行威胁、诱导:有些父母可能会为了让孩子选择自己或对方,而对孩子进行言语威胁、物质诱导,或者当孩子表达出不愿意跟自己时就严厉斥责。这种行为不仅会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,而且如果被法院知晓,可能会认为您不适合抚养孩子,反而对您争取(或在您不想要时避免)抚养权不利,因为法院注重的是孩子的真实意愿和健康成长环境。
2. 消极对待诉讼或拒绝出庭: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进入诉讼程序,您若因为“不想要孩子”而消极对待,甚至拒绝出庭,法院仍会依法缺席审理。由于孩子已满8岁且有自己的意愿,您的消极态度可能会让法院认为您对孩子不负责,从而更可能将抚养权判归愿意抚养且孩子也愿意跟随的一方(很可能是您)。
3. 试图私下将孩子送养给他人:如前所述,送养有严格的法律条件,私下送养不仅可能因不符合法定条件而无效,还可能涉嫌违法,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严重损害孩子的权益。
如果您发现自己可能存在上述错误倾向,或者对如何正确处理感到迷茫,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咨询,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更不利的后果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您问的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这个问题,核心在于离婚时已满8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是否能“送走”。“送走”孩子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变更抚养权或送养,但送养有严格条件,您的情况更可能涉及抚养权归属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1. 一般情况下,不能随意“送走”孩子。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遵循法律规定,已满8岁的孩子,其意愿会被法院重点考虑。
如果或若存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: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由哪一方抚养,但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肯跟妈妈,而您也不想要孩子,双方可能难以达成一致,此时需要通过诉讼解决。
如果或若存在诉讼离婚的情况: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由于孩子已满8岁且不肯跟妈妈,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。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您生活,即使您不想要,法院也可能判决由您抚养,除非您能证明自己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(如患有严重疾病、有虐待行为等)。
如果或若存在您想将孩子送养给他人的情况:送养需要孩子的父母双方共同同意,且必须是因为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,并且要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收养的各项规定,如收养人需具备相应条件等。仅仅因为您和孩子妈妈都不想要孩子,是不符合送养条件的,不能随意“送走”给他人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您“离婚不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肯跟妈妈目前已经满8岁了还能送走吗?”的问题,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: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”
在您的情况中,孩子已满8岁,属于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”情形。根据该法条,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“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”。孩子不肯跟妈妈,其真实意愿可能倾向于您。您“不想要孩子”的意愿并不能对抗孩子的意愿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“送走”孩子若指送养,还需符合《民法典》关于收养的规定,如第一千零九十四条、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等,要求父母双方共同送养且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等,您的情况通常不满足。因此,您不能随意“送走”孩子,抚养权归属需法院结合孩子意愿及双方条件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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